索引号 | 11610424305359858H/2022-0061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乾乡振发〔2022〕1号 | 发布机构 | 乾县 |
发文日期 | 2022-01-22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乾县乡村振兴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在乡村振兴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公开制度,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本机关在县政府网站共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信息55件,涉及新识别监测对象、项目库、基础设施建设、自主产业发展、扶贫互助资金贴息、雨露计划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机关严格按规范处理政府信息,除按规定对印发文件、会议纪要等政府信息进行拟稿、核稿、复核、签发以及保密、公开等审查程序外,还设置专岗,对发布的政府信息按照标准格式进行最终定稿后,才对外发布或公开,确保准确性。对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要求,及时在县政府网站相关栏目进行了公开,确保及时性。
(四)平台建设
本机关以县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同时在机关设公示栏张贴公告,提高群众知晓率。对一些镇村实施的项目在村委会进行公示。
(五)监督保障
根据新修订的《信息公开条例》,参与开展《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培训1次,参与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推进会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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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通过学习相关文件,参与培训,提升机关相关股室,特别是涉及财政衔接专项资金和项目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实施过程不够规范,未按时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严格按照程序实施扶贫项目,对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确保政策透明,项目公开。
(三)日常监督指导、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不到位。局办公室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按季度在局内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批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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