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4305359858H/2026-0023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发文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1号)、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等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3〕166号)、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咸阳市公租房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咸住建发〔2024〕37号)、《咸阳市公租房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咸住建发〔2024〕30号)》和《乾县公租房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乾住建发〔2024〕1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对申请乾县公租房的35户保障对象予以公开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不符合条件的公租房申请户,请全社会予以监督。监督电话: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29--35521507、驻交通局纪检组 029--35531007 、乾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029--35535034 。办公地点: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时间: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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