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4305359858H/2024-0067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发文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1号)、《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咸政建【2014】34号)、《咸阳市公租房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咸住建发【2024】30号)》、《咸阳市公租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咸住建发【2024】37号)、《乾县公租房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乾住建发【2024】1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对申请乾县公共租赁住房的79户保障对象经调查复核后予以公开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不符合条件的公租房申请户,请全社会予以监督。举报电话: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29-35521507、驻交通局纪检组 029-35531007 、乾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029-35535034 。办公地点:乾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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