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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复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6-05 14:41:55
来源: 乾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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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4305359858H/2024-00340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乾县
发文日期 2024-06-05 有效性
主题词 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复审

为进一步规范我廉租住房动态管理机制和年度复审工作,保障公共房屋资源的公平公正和合理利用,促进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咸阳市公租房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及《乾县公租房保障资格年度复审制度》,将乾县2024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复审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保障对象年度复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通过严格管理、动态审核等程序,切实解决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促进我县保障性住房健康有序发展。

二、审对象

对全县已纳入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年度复审。

三、审时间

2024廉租住房复审工作从620日开始,710日全部结束。

四、年审内容

(一)保障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财产等变动情况;

(二)保障家庭是否正常缴纳租金及物业等相关费用;

(三)承租房屋居住情况。是否正常居住,是否存在转租、转借、空置等现象;

(四)承租房屋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擅自调换、改变房屋用途、破坏或擅自装修等违规行为。

五、保障类型

低保及低收入家庭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地城镇常住非农户口;2.低保家庭须持有当地政府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镇低收入家庭须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认定;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全市辖区内名下无其他住房(包括 经适房、拆迁安置房、公寓、非住宅用房等)。

、提供资料

1.乾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年度复审表》;

2.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房产查询);

3.被保障家庭成员身份证、户 口本、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二级残疾证、退伍证的,要将复印件一并提交

4.低保家庭提供地政府部门核发的低保金领取存折(近半年银行领取流水),低收入家庭提供家庭经济收入证明,并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城镇中等及以下收入保障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劳务合同、工资流水、工作收入证明、其它因家庭变化需要提供的证明。

5.车辆财产证明材料。对本人或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的保障家庭,要求车辆价格控制在6万元以下(含6万元)。提供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无购置车辆的保障家庭,提交无车承诺书,一经查实其承诺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对其进行处理。

上述各类家庭提交资料中,退休人员收入证明须提供近半年工资银行流水。年满 18 周岁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收入证明或学生证。18 岁以下未成年人不需再另外提供收入证明。

七、违规处理

有下列行为情形之一的,应及时解除合同,取消实物配租资格。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约定期满及租赁合同期满未按规定时限进行续约的;

2.已购住房或其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

3.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租赁住房的;

4.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5.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并拒不恢复原状的;

6.利用公租房从事违法活动的;

7.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以上空置房屋的,无正当理由累 计 6 个月未缴纳房屋租金;

8.扰乱小区正常秩序,劝阻拒不改正,给小区管理和居住 户造成重大影响的;

9.违反租赁合同相关约定的;

10.提供资料时谎报职业及隐瞒、虚报家庭资产、房产、 人员收入的;

11.经有关部门核实为虚假资料、 中介、咨询公司或他人 有偿代办骗取或套取公租房的;

12.将承租的房屋或保障对象审核信息故意泄露他人、中介或咨询机构,被其他不法人员利用出现在抖音、微信、网站等虚假宣传广告中,造成其他群众上当受骗或产生不良影响的;

13. 严重失信人员。

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方,应在收到清退通知3个月内腾退房屋。腾退限期3至6个月内按市场住房租赁价格计收房租。到期后仍不腾退的,依法起诉人民法院并强制执行。

附件:乾县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年度复审表.pdf

乾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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