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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第七批公租房公示

时间: 2023-06-09 14:48:06
来源: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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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24305359858H/2023-00443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乾县
发文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为做好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工作,解决好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依据《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和《乾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复审决定,对下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口、申请类型及住房情况予以公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本县城镇户籍2年以上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800元,家庭或个人在本县无购房、无自有性住房、无承租单位公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2、外来务工人员:年满18周岁,具有我县城镇户籍或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城镇就业并居住两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两年以上社会保险费,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外来务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属个体工商户的,必须有正式营业执照、完税证明,且经营超过3年以上

3、新参加工作人员:18周岁至35周岁 (以家庭为单位),在所在单位工作未满5年,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人事关系手续,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的新参加工作人员。

4、政府批准的特殊保障人员和家庭。

为了保证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对象,向乾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反映,对隐报、瞒报等骗租行为的,将取消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本次待分配房源有限,对于按顺序未分配人员,将采取轮候等待形式逐步解决,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限:7天

举报电话:029--35521507(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29--35531007 (派驻纪检组)

029--35535034 (乾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附:2023年公租房7批公示(242户).pdf


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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