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2026年2月3日小额信贷风险防控联席会议研究,大杨镇杨汉村胡广练、灵源镇苏坊村李管社、梁山镇先锋村陈广民、梁山镇杨家村巨秀芹、梁山镇官地村李秀琴、薛录镇薛录村李志义、周城镇紫邀村马联社、周城镇紫邀村崔养安、梁村镇令胡村宋建峰,9户脱贫人口小额贷款余额共计313029.41元,贷款人因死亡、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失联等原因,家中剩余人员均不具备偿还条件,根据《乾县金融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该9户符合启用风险补偿金条件。按照政府与承贷银行7:3比例分担风险,需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金代偿贷款本金219120.59元,划拨相关承贷银行。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符合风险补偿条件的9户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2月4日—2月10日
公示电话:029-35521661
联系人:高彪
通信地址:乾县城关街道办文前巷1号县政府大院(邮编713300)。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qxnyncj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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