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20
以下不动产继承登记当事人已提出申请,经查验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并询问当事人,我局拟对被继人名下的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我局对下列继承登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乾县不动产登记局(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029—3553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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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权来源 |
不动产坐落 |
被继 承 人 |
继承人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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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陕(2019)乾县不动产权第0003292号 |
乾县城关镇桥东街19号钱塘锦绣小区32号楼2单元15层 |
韩宏伟 |
张 梅 韩佳瑶 |
公告单位:乾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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