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4305359858H/2021-0074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乾县 | |
发文日期 | 2021-08-09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为妥善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起始年级入学需求,进一步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利,根据工作需要,现将乾县人民政府2021年7月6日发布的《乾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起始年级入学公告》中,部分阶段工作时间做以下调整。
1、“7月16日---7月26日,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和市场监管局对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7月26日前,将审核结果转交教育局。”调整为“7月16日---8月2日,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和市场监管局对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转交教育局;8月3日---8月14日,教育局对审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处理资料审核过程存在的各类遗留问题”
2、“8月9日起,县教育局根据入学登记情况和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对符合条件的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调整为“8月15日起,县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入学资料审核情况、城区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对符合条件的新生进行录取,录取结束后,由城区学校对录取的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乾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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